產品列表 / products
空氣過濾器計重效率和容塵量試驗箱 操作步驟 上海理濤
試驗步驟:
1、先稱量受試空氣過濾器和末端過濾器的質量,應精確到0.1 g。
2、應確保受試空氣過濾器安裝邊框處不發生泄漏。
3、啟動風機,調節風量至受試空氣過濾器的額定風量。
4、將標準試驗塵裝入發塵器中,控制每次加入發塵器的粉塵質量,以保證容塵量試驗結束之前至少分4次加塵。調節并控制試驗空氣中的粉塵濃度在(70±7)mg/m3 范圍內。
5、保持額定風量和發塵的壓縮空氣壓力,直至標準試驗塵全部發完。
6、在保持原有風量情況下,用避開受試空氣過濾器正面的一股壓縮空氣流將沉積在受試空氣過濾器上風側風道內壁的粉塵沿與受試空氣過濾器偏斜方向重新吹入氣流中。
7、測量該發塵期間每次發塵結束時受試空氣過濾器的阻力。
8、關閉風機,重新稱量受試空氣過濾器和末端空氣過濾器質量,以測量被兩者捕集到的標準試驗塵的質量。
9、用毛刷將可能沉積在受試空氣過濾器與末端空氣過濾器之間的標準試驗塵收集起來稱重,應精確到0.1 g。
10、將末端空氣過濾器增加的質量與B.4.3.9 收集的標準試驗塵的質量相加,得出未被受試空氣過濾器捕集的標準試驗塵質量。
11、試驗結束之后,稱量受試空氣過濾器的質量,受試空氣過濾器所增加的質量與未被受試空氣過濾器捕集的標準試驗塵質量之和應等于發塵總質量,誤差宜小于3%。